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5480.2004.01.014

台湾地区的禁用农药

引用
@@ 为保障本国或本地区人民的生命安全、动植物安全和环境安全,各国或各地区政府都对一些剧毒、高毒,或者具有潜在致癌、致畸或致突变等危险的农药,或者是性质稳定难以降解、在环境中易于累积的农药,禁止在本国或本地区使用.为了使我国农药进出口工作人员了解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农药禁限用情况,我们特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农药禁限用情况进行了收集整理,在<农药科学与管理>中发表,供大家参考.本期介绍的是我国台湾地区的禁用农药情况.

台湾地区、禁用农药、生命安全、收集整理、环境安全、国家、工作人员、地区政府、致突变、进出口、动植物、致畸、致癌、危险、人民、科学、剧毒、降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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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81(农药防治(化学防治))

2004-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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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科学与管理

1002-5480

11-267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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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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