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480.2001.06.002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系列谈
@@ 第三篇"产品化学"登记资料要求
新修订的<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中产品化学部分,是参照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农药分析协作委员会(CIPA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经济与发展组织(OECD)、联合国工发组织(UNIDO)等国际(农药)管理机构对农药"产品化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时结合我国农药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的特点、我国农药企业生产和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的,并按照农药不同的登记类型、登记阶段、产品剂型等,分别提出了不同的农药"产品化学"登记资料要求.为了使农药登记申请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修订的<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中对"产品化学"资料要求的要点,更好地准备"产品化学"的登记资料,本文结合申请者在办理农药登记时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为避免读者产生认识上的偏差,文中未涉及尚无定论的问题.
农药分析、产品化学、登记资料、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申请者、理解和掌握、修订、企业生产、农药产品、国家标准、管理机构、标准制订、委员会、行业、协作、偏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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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农业经济)
2004-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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