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480.2001.01.006
关注农药专利品种的法律状况
@@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兴起,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为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特别是面临的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使我国的专利法与世贸组织最重要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的标准一致,并使专利法更加符合我国国情,为我国的技术创新工作开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为此,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新的专利法于2000年8月25日在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于2001年7月1日生效.这次专利法的修改涉及条文达35条,主要包括:(1)明确专利立法为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服务,为深化改革创造更好的条件;(2)加大专利保护力度,完善司法与行政执法;(3)简化审批与维权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扩大开放、迎接人世,与TRIPS更趋一致;(5)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专利审批与专利工作队伍.
农药、专利品种、法律、专利法的修改、加入世贸组织、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国内形势、人大常委会、经济全球化、专利立法、知识经济、行政执法、审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合法权益、国际社会
22
F3(农业经济)
2004-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