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6400.2008.08.013
自然灾害对经济发展的双重效应
自然灾害虽然是自然现象,但损失的承担者却是社会.只有社会不足以应付自然异常现象而造成损失,才成其为灾害.因此,所有自然灾害必是由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共同导致的,二者缺一不可.但是,社会原因的变化远大于自然原因.本文在分析自然灾害对社会带来危机的同时也指出自然灾害也给社会带来机遇,从而为以利用为方向的新型灾害防治方法找到了出路.
自然灾害、经济发展、双重效应
X4 ;K24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重大自然灾害对社会经济影响的统计分析"编号04BTJO10
2008-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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