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为集体”与“经营村庄”——乡村振兴下的村治主体角色及其实践机制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村集体如何发挥自己的作用、实现村庄发展是普遍面临的挑战.本文以W市M村的个案调查为例,分析乡村振兴背景下村集体角色及其实践机制.研究表明,在乡村振兴背景下,面对村庄衰落,村集体需要整合资本、土地等要素资源以促进村庄发展.“有为集体”与“经营村庄”是对村集体角色及其实践机制的概括.村集体通过“筑巢引凤”、进行土地流转、申请项目做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村民失地后的退养与劳动权诉求、做好村庄整体规划,“经营村庄”才得以实现.通过村集体的中介机制、利益交换与平衡机制、平等协商机制等三个机制,“经营村庄”最终能够有效运行.在乡村振兴中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有为集体”大有可为.
乡村振兴、有为集体、经营村庄、村治主体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2017JYCXJJ016;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完善基层社会治理”14JZD030
2019-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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