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819.2013.10.03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方法
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当前中国为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而推行的重要战略举措,但高标准基本农田划定研究尚未见参照做法.该文以北京市平谷区为例,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和逐级修正相结合的方法,在基本农田自然质量评价基础上,修正得到基本农田综合质量;结合基本农田质量现状及其限制因子可改造程度,从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和经整治后可建成2个层次上划定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适宜区域.研究结果表明,全区适宜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本农田有6036.98 hm2,占基本农田总量的43.54%.其中1026.70 hm2已基本具备建设条件,集中分布在马昌营镇和大兴庄镇等西南平原乡镇,其他5010.28 hm2为经整治后可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主要分布在南部平原区和半山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应立足区域特点,分类推进,已具备建设条件的西南部平原区应致力于打造高端的都市型现代农业,整治后可建成的南部平原区需要重点协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城镇化发展关系,整治后可建成的南部半山区应在提升农田质量的同时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土地利用、整治、分区、高标准基本农田、逐级修正法、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平谷区
F301.21(农业经济理论)
2013-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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