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815/j.cnki.11-5436/s.2021.02.001
内蒙古鄂温克旗深入推进牧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农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深入改革,能促使集体经济壮大,显著提升农牧民的经济收入.近年来,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依据党中央的方针政策,稳步推进改革工作,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取得了一定成效.该文介绍了新时期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设情况,分析了牧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措施,以期促进牧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深化.
牧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新型经营主体、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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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0.1;E25;J607
2021-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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