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650.2020.18.238
关于创新土地管理模式实行"田保姆"制度的研究
土地托管,指的是农民把自己承包土地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如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由他们为农民提供一个、多个或全部生产环节的服务,农民向合作社或专业大户支付托管费用.土地托管确保农民在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的前提下,进行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的经营和服务.为了解南昌县农村推广土地托管这一经营模式的进展情况,近期,县委党校组成课题调研组先后到县农业局、县供销社等有关县直单位和蒋巷、塘南、南新、幽兰等乡镇及深入部分农户家中,通过实地参观、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听取讲解等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
2020-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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