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650.2018.09.222
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和城乡扩建项目的不断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着严峻的考验,集体经济组织中成员资产权益实现、资产收益分配等问题较为突出.传统的农村经营体制已经不在适合当今农村发展的实际要求,为此我国要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的改革步伐,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界定产权,明确法人责任
目前我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没有法人地位,只有法律地位.首先,根据相关宪法规定,我国的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实际上就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它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以统分结合的形式实行两层经营体制,并拥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2019-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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