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650.2017.15.022
如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有别于其他集体所有制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盈利组织,主要体现自我服务的公益性.专业合作社是指在某一产品的生产,某一行业的经营或某一服务领域共同组织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完全按照合作制原则结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以形成共同生产或经营,抵御市场风险,取得规模效益.
规范、专业合作社、集体所有制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益共同体、合作制原则、自我服务、生产、经营、规模效益、服务领域、公益性、盈利、行业、市场、风险、产品
F71;F32
2017-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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