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650.2016.17.178
谈林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林业产权制度的概念产权首先应属于法律范畴. 其次才是政策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l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占有、 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就是说,财产所有权是指依照法律对某一财产所享有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总称. 依照法律的解释, 林业产权, 就是林业范畴内的财产权属关系,其核心是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也称为林权.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森林资源属于公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而森林资源包括了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所以,森林资源的产权非常复杂,既是一个整体的归属,又是多项权能的组合.
林业产权制度、森林资源、财产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权、使用权、林木、林地、法律范畴、处分权、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社会主义、民法通则、度的概念、财产权属、资源包、微生物、集体所、公有制
D92;S72
2016-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