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650.2016.08.244
黄龙县动物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产地检疫指的是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所实施的到现场的检疫.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畜牧养殖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影响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还影响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在动物产地检疫的实际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黄龙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实施存在的问题和重要意义进行简单剖析,进一步对相应的问题进行探讨,以保障我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动物产地检疫、问题、建议
S851.34(动物医学(兽医学))
2016-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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