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650.2014.14.061
《种子法》实施中突显的问题及修改建议
《种子法》2000年颁布实施后为中国种业的发展、成长、状大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但近年随着国内外种业形式的不断变化,《种子法》在应用中表现出规定滞后,缺少全面性和前瞻性。已不适应目前种业的新情况、新发展。面临国际种业发展的新机遇新,如果没有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做保障,不仅不能跨进世界种业强国,更有可能使中国种业失去发展、飞跃的契机。本文作者长期工作在种子执法工作一线,仅从实践出发就《种子法》中出现的问题谈些建议。
种子、种子法、问题、建议
D922.4(中国法律)
2014-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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