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650.2013.23.082
新农村建设中对财税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一、结合农村社区新建设,改革完善财税制度
1、完善现行对农产品征收增值税制度.
一是推行消费型增值税,以利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技术进步.二是适当降低农产品税率,提高农产品增值税扣除率,进一步减轻农产品税收负担.三是完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优惠效率.对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优惠政策,要继续优惠.
新农村建设、消费型增值税、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产业结构调整、增值税制度、直接受益、税收负担、生产发展、农业、农村社区、技术进步、改革完善、财税制度、效率、税率、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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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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