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650.2013.21.110
小额贷款公司在农村金融机构中的作用浅析
小额贷款公司也称微型金融起源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主要面向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是支农扶贫和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种有效金融工具。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国内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新型“金融机构”,在整个金融市场体系中发挥着独特作用。<br> 小额贷款在缓解农村金融市场的货币供求矛盾、拓宽信用资金运用渠道、优化农村金融结构等方面已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小额贷款公司立足服务“三农”,发挥了一定的农村金融补充形式的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自2008年地方政府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以来,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截至2011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366家,实收资本2464亿元,贷款余额达到了2875亿元。
贷款余额、农村金融、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体系、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运用渠道、信用资金、微型金融、试点工作、实收资本、企业发展、贫困人口、孟加拉国、金融结构、金融工具、金融服务、供求矛盾、独特作用、地方政府
F83;F30
2014-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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