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新的市场主体,不仅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还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努力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只有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依法设立、股权科学、管理民主、运行规范的机制,才能真正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成实施现代农业和市场竞争的经济主体.对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有效途径.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发展、市场竞争力、农业产业化、市场经济规则、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规范化建设、重大意义、增收渠道、运行机制、运行规范、有效途径、现代农业、市场主体、科学有效、经济主体、管理民主、农产品、股权
F32;G20
2012-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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