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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引用
一、加快法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1.要明确集体土地产权的法律界定,进一步理清三级主体的产权界区,规范农民集体的组织形式,避免产权主体虚置与权力职能重叠. 2.要消除对集体土地产权的法律歧视,尤其要对国家征地范围进行更细致的界定,尽力避免因盲目无序征地造成的农民利益损失. 3.要放宽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限制,应在有偿使用基础上,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自由合法流转.

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土地产权、法律限制、地使用权流转、组织形式、主体虚置、制度保障、征地范围、有偿使用、农民集体、利益损失、法律界定、法制建设、产权界区、自由、重叠、职能、无序

F30;D92

2012-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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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致富之友

1003-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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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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