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
@@ 一、放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限制
无论在民法理论还是国外的立法经验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可以设立抵押是不受怀疑的.所以,我们应持科学态度来看待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立法承认问题.作为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应该能够自由转让,从而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效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经营权抵押、自由转让、土地资源、民法理论、立法、科学态度、经验方、效用、限制、问题、怀疑、分发
D92;F32
2011-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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