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524.2020.01.003
自治区党委印发 《关于贯彻<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新发展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贯彻<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为全区第一部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实施意见》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第三次全国社院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 坚持"社院姓社",突出统战特色,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学院当前发展现状,以切实贯彻《条例》为要求,立足于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 针对我区社会主义学院存在的体制机制掣肘、教育培训覆盖面窄、办学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从体制、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等方面逐项制定措施,对加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工作条例、教育培养、培养工作、新发展、实施意见、自治区、区党委
D613;G237.5;G63
2020-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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