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524.2015.02.004
创建全国示范盟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我盟作为新中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政府的诞生地和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最早实践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历久弥新,繁花似锦。2013年,我盟被国家民委列为全国首批、自治区唯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试点,开展这项创建工作是一项创新的实践。我们承借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强劲东风,在深刻理解会议精神实质基础上,准确把握工作着力点,全面贯彻落实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八个坚持”的要求,在民族工作中积极落实“守”的责任,树立“望”的意识,弘扬“相助”的优良传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着力打造兴安这道祖国北疆亮丽多彩的风景线。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国示范、新篇章
D633;C95;D064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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