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524.2013.04.006
对宗教事务管理的几点认识
不论是从历史上看,还是纵观当今的世界,毫无疑问,宗教渗透于人类日常生活中。但古往今来,世界上有多少宗教,就会有多少宗教的定义。本文对宗教的定义采用我国著名宗教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吕大吉先生的说法,即:“宗教是关于超人间、超自然力量的一种社会意识,以及因此而对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为,是综合这种意识和行为并使之规范化、体制化的社会文化体系”。吕先生认为,宗教的基本要素包括内在要素和外在要素两个方面。其中,内在要素又可分为:宗教的观念和思想;宗教的情感和体验。外在要素可分为:宗教的行为和活动;宗教的组织和制度。宗教的四个基本要素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并且有内在的逻辑结构,其中,宗教的观念和思想是宗教的核心要素,因宗教观念而引发教徒的宗教体验,为了表达这种宗教的观念和体验而产生了宗教的行为和活动,并最终固结为宗教的组织与制度。
宗教研究、内在要素、行为、宗教观念、宗教体验、超自然力量、组织、宗教渗透、中国社会、制度、社会意识、文化体系、思想、逻辑结构、活动、核心要素、体制化、科学院、教学家、规范化
I10;B9
2013-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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