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524.2013.03.003
关于发挥非公经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
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上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研究部署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我国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问题。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区分了“公益型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强调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明确了文化体制改革的两个关键任务:一是要逐步从行政管理向国家管理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转变;二是要改变单一的公有制,实现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非公经济在文化产业领域的作用和地位给予了肯定。2012年2月《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指出,下阶段要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加强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鼓励民营企业资本参与到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改制,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这一系列的政策出台,为非公经济进入文化产业进一步降低了门槛,疏通了渠道、提供了保障。
经济推动、经营性文化产业、体制改革、中共中央、文化事业、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六中全会、非公经济、经营性文化单位、国家、多种所有制、党的十六大、大文化产业、作用转变、行政管理、项目实施、市场机制、社会资本、若干问题
F12;J
2013-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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