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853/j.issn.1009-4458.2021.01.013
论我国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的完善
破产制度中管理人的选任极其重要,完善的管理人制度不仅能够最大化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还能有效地优化债务人财产,提高整个破产程序的运行效率.我国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的缺陷限制了我国破产法的完善.应当从创新选任模式、选任范围、选任资格准入等方面进行完善,建立法院与债权人会议相结合的管理人选任模式,创新管理人的选任方法,建立有效的企业退出机制.
破产法、破产管理人、管理人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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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安徽省社科基金项目AHSKY2016D04
2021-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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