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448.2013.03.008
纵容之手、引导之手与企业自主创新——基于股权性质分组的经验证据
文章通过对974家上市企业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分组检验了政府补贴与企业自主创新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1)在控制了其它相关因素之后,政府补贴对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投入和创新绩效的影响显著,政府补贴在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过程中发挥着“引导之手”的积极作用.但是政府补贴对国有企业自主创新投入和创新绩效的影响不显著,政府补贴在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过程中扮演着“纵容之手”的消极作用;(2)民营企业中高管持股会产生“利益趋同效应”,从而对政府补贴与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起到显著调节作用,而在国有企业却没有起到显著调节效果;(3)虽然从理论上看,独立董事的引入有利于配置更多的资源于创新活动和创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关系,但本文研究结果发现,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独立董事对政府补贴与企业自主创新之间的调节作用都不显著,都存在着“形式主义”陷阱.
政府补贴、高管持股、自主创新、纵容之手、引导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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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F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00209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0CGL009
2013-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69-7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