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667.2017.04.018
民族声乐概念的范畴及其风格问题
中国民族声乐的语言特质是各类人声表演形式相互吸收、借鉴、融合发展的必然结果.为此,不能仅仅将近代以来学习欧洲作曲技术和演唱技术所形成的含有民族音调的创作作品和表演形式界定为中国民族声乐,还应当包括传统戏曲、民歌、说唱曲艺、歌舞等表现方式.中国民族声乐概念范畴不能脱离中国传统声乐形态这个基础,更不能将其风格演变之后的风格看作源头.不断创新的前提是不断继承和吸收,断不该只要吸收而不要继承.此外,不能丢失歌唱中的文化核心,它是其生长发育的根本所在.
民族声乐、概念、范畴、语言、风格、审美观念
J601;J616(音乐理论)
2018-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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