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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9675.2012.02.012

周代宫廷绘画创作主体及管理机构设置初探

引用
周代官廷绘画在创作主体和管理体制两方面取得突破性进步.“画缋”之工、画史和“客”以不同的社会身份组成了周代宫廷绘画的创作主体,这种组合方式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画绩”之工,隶百工,由于“百工”在周代有两种意义,对其进行管理的机构也就有了差别,卿事寮下的司空事官与管理皇家事务的宰都曾对其进行过管理;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画史,是史官体系中的一种,受太史寮或者宰的管理.并且,战国时期已经出现关于宫廷绘画的理论探讨,这也是宫廷绘画在周代正式出现的重要标志之一.

周代宫廷绘画、"画缋"之工、画史、客

J022(艺术理论的基本问题)

2012-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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