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1909.2008.05.006

对体育报道中负面体育信息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研究

引用
通过文献资料法、综合分析法对体育负面报道进行了界定,探讨了对体育新闻负面报道进行法律规制(包括对"真实"体育负面报道的法律保障,亦包括对"过实"体育负面报道的法律约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社会学社会控制理论对必要性进行了探讨,指出体育"过实"负面信息的危害性(法律约束的必要性):1)影响运动员正常的训练和赛场水平的发挥;2)影响"体育明星"品牌价值;3)损害体育的形象;4)削弱了人们对体育本身的关注;5)影响体育产业的健康、顺利的发展;同时指出了,对合理负面信息法律保障的必要性--一些当事人阻碍媒体舆论监督等客观负面体育信息正面效果的实现:1)体育报道中负面体育信息的预警作用;2)体育报道中负面信息的告知作用;3)适当的体育负面信息报道可以促进运动员素质的提高;4)适当的体育负面信息报道可以促进体育管理水平的提高.可行性包括:公众(包括体育系统人员)法制意识的增强孕育了法律规制的土壤;大量的新闻纠纷为法律规制提供了案例和借鉴.

体育、负面信息、负面报道、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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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2007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专项项目,课题名称:对体育报道中负面体育信息法律规制的研究;项目1115SS07072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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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8-1909

32-149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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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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