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户的现代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化供给机制探讨
在有关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讨论中,受关注较多的是各类经营主体提供的市场化服务,而对村集体提供的组织化服务讨论较少.本文以寿光市蔬菜大棚的旧棚改造为案例,讨论了村集体如何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挥作用.在寿光市平沙村蔬菜大棚的旧棚改造案例中,村集体通过提供统筹服务,低成本地解决了小农户在产业升级中遇到的两个难题:因农户分化而导致的利益协调难题和农户自发进行旧棚改造导致的土地低效利用难题.村集体通过"返租"土地的方式对土地进行了整合和重新规划,让有意愿进行产业升级的农户可以在规划区域内新建大棚,不愿意新建大棚的农户则可以通过旧棚置换,在规划区域外的地块上继续种植,这一规划使土地得到了最大化的利用.从该案例来看,村集体提供的是一种组织化的社会化服务,其突出特征是提供服务的过程就是对小农户的组织过程.这种组织化服务有两重实践机制:一是村集体通过对土地的统筹经营来整合土地,并在此过程中组织小农户;二是村集体在调用村民自治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化私为公和民主协商的方式来建立村庄内部的公共博弈空间,减少小农户因利益分化而产生的矛盾.本文尝试为讨论村集体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可能发挥的作用打开空间.
小农户、组织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集体所有制、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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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2.82(社会学)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0SRB003
2023-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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