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赋权、村社再造与乡村共同富裕——基于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经验诠释
乡村共同富裕是新时代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资源赋权-村社再造"的分析框架,对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促进共同富裕的微观运作机制进行解构发现:资源赋权与村社组织再造合塑了乡村共同富裕的资源基础与主体能动性,其中,国家资源的嵌入性赋权以项目、精英、制度等资源理性嵌入性赋权的方式形塑了村社组织的政治统合机制,再造了村社组织促进乡村共同富裕的组织轴心,有利于促进乡村多元主体的利益协调与分配正义;乡土资源的内生性赋权通过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股份合作制与乡土空间内部的文化网络等赋权方式聚合了村社组织的社会动员机制,重构了村社组织与乡土社会之间的利益、文化维度的关联网络,激活了村社成员参与乡村发展与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市场资源的发展性赋权借由资本与人才赋权方式缔造了村社组织的经营村庄机制,在村企共建与联动式发展的过程中撬动了乡村共同富裕的可持续发展动能.因此,乡村共同富裕既需要国家、乡土社会与市场的协同参与和有效赋权,也需要建构以村社组织为本位、以农民为主体、以乡村公共利益为旨归的发展模式.
资源赋权、村社组织、共同富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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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2.82(社会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BGL171
2023-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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