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有效自治的资本约束分析 ——以农地入股合作社的村级响应为例
村民自治的有效性受制于村庄资本特征.村庄自然资本中的核心要素是农地资源,当农地规模及农地区位引致规模经济效应、公共品和负外部性问题时,村民可能依赖自治处理农业生产中的公共事务.社会资本作为结构性资源嵌入村庄治理逻辑,村民是否有能力自治取决于所在村庄的社会资本状况.村民间紧密的亲熟关系网络以及遵守互惠规范的惯习默契有助于提升村庄的信任水平、激励村民的一致性行为选择,强化村民的自治能力.基于此,村民自治单元应是自然资本特征约束下自然演化的结果,国家权力应以促进村民自治内生性演化为界限.同时地方政府应加强乡村文化振兴,引导村庄精英参与村庄治理,培育村民的自治能力,拓宽村民自治的弹性空间.
村民自治、自然资本、社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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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2.82(社会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南京林业大学思政专项
2021-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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