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共包:一种中间类型的农业经营形式——基于华北一个家庭农场联合体的个案研究
土地流转背景下,在资本与地方互动过程中演化出迂回多样的中间类型的农业经营形式.以华北桃县一家庭农场联合体为例,分析其合伙共包的形成机制及与乡土社会、外部市场的互动过程,研究发现这一具有合伙经营、异乡资本特质的家庭农场联合体,其成员主要由经营能力与资源禀赋相当且关系密切、地位平等的乡村精英组成.家庭农场联合体在内部采取了合伙共包却家庭分别独立经营的结合形式,形成农业经营共同体以应对市场;在外部则由于其农民出身的群体特征本性而熟练地运用乡土社会的伦理规则解决了嵌入的障碍.这种合伙共包的经营形式既规避了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抗市场能力弱、规模有限、难以对接市场且嵌入乡土的劣势,又兼具了家庭经营、共同协作、规模议价的优势,实现了内部经营与外部互动的双重“嵌入”.这一具备家庭、合伙、互助等实质理性倾向的中间类型农业经营形式或可构成理解中国农业转型的新视角.
合伙共包、家庭农场联合体、异乡资本、农民群体特征、乡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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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2.82(社会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农业社会学的基本理论与前沿问题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农业社会学的理论框架与核心议题研究”
2021-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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