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化的土地流转:虚拟确权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激活
通过对皖南阳春县"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虚拟确权模式进行分析,讨论了两个问题:一是农地的"虚拟确权"有哪些实践特征,它如何强化了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是在虚拟确权基础上的组织化土地流转是以怎样的机制运转的.对组织化的土地流转的讨论,是基于与另外两种常见的土地流转模式——行政化的和市场化的土地流转——相对比而展开的.在虚拟确权模式下,农户拥有的不再是具体地块,而是量化的股权.在确权方案的制定中,村民自治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村民自治与土地集体所有权相辅相成,土地集体所有权在此过程中也得到了强化.在虚拟确权的基础上,阳春县实行了组织化的土地流转.这种土地流转有两个重要的实践机制:一是通过"化零为整"的方式实现了对土地的整合,二是通过村民动员的方式实现了对小农户的组织.无论在土地流转价格的协商中,还是在土地流转风险的控制上,小农户都被组织起来与大户进行谈判,这不仅使小农户拥有了更多议价权,也使他们探索出"土地保证金"制度,降低了大户毁约弃耕的风险.在阳春县的虚拟确权和土地流转实践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得到了激活,这种激活也有利于保护小农户的利益.
组织化、土地流转、虚拟确权、土地集体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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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1(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村庄社会基础研究" 17CSH071
2020-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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