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视阈下我国农业工业化污染协同防治体系
我国农业正处于向深度农业、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农业工业化是我国农业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由之路.农业工业化以农业生产的机械化与科技化为主要特征,在助推农业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内源性环境污染风险.此类环境风险与传统农业生活污染以及城市工业化污染所造成的危害有区别,对有效防治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从目前我国对农业工业化污染相对有效的防治主体及其运行方式分析,建议调动社会多元主体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以环境法治为终极目标和保障机制的,包含国家(政府)主导、市场配置、自主治理、司法救济的多维法治协同防治体系.
法治、农业工业化、农业工业化污染、协同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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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2014-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