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465.2011.04.003
论农村社会中介组织对乡村治理结构改革的影响及其体制创新
由“乡政村治”为主的乡村二元治理结构所引起的结构性和体制性的乡村治理困境已严重制约农村社会治理的绩效.这种情况已经引起学界和政界的普遍关注.为了在理论和实践中阐释和破解乡村治理的困境,应从理论和实践上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实际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乡村治理结构的体制创新.当前,对待农村社会中介组织,既不能患“民间组织恐惧症”,也不能放任自流、失去对其控制,要进行体制创新,有效整合乡村社会各种利益主体,以协调各方利益为主线,建立多元合作的网络治理结构,改变乡村居民“一盘散沙”的弱势状况,减少治理成本,合理利用乡村社会治理资源.
农村社会中介组织、多中心治理、乡村治理、体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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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6(农业经济理论)
江苏省教育厅课题2010SJD810003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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