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465.2010.02.009
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程序的重构
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程序的完善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但无论是立法还是实践,其程序都存在着严重的缺失而又不为大多数学者所重视.为此,以程序建构为视角,明确农村土地归属,确立所有权行使主体,重塑行使程序,重视程序立法,实为现行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建设所必需.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程序、代表行使制度、集体行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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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1(农业经济理论)
2010-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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