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465.2007.04.012
农地产权、农地价值与农地抵押融资——基于农村信贷员的调查研究
进行土地产权和抵押制度改革是否能使农地成为贷款抵押物,从而缓解农户面临的信贷约束?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我们调查了农村信贷员对接受农地作为贷款抵押物的看法,及接受条件.研究发现,由于目前农户规模小、农业用地的价值低、农地的生存保障功能强,即使改革土地产权和抵押制度,金融机构也不愿意接受农业用地作为贷款抵押物;当农地价值大于某个阈值后,信贷员开始愿意接受农地作为贷款抵押物;只要农户拥有规定的30年土地使用权,土地是私有还是公有对土地成为抵押物的影响不大.
土地产权、农地价值、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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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1(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60600321;浙江大学卡特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国家创新基地项目ZJUCARD200504
2008-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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