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287.2022.05.003
环境法典中环境污染行刑衔接路径的规范化构建
法治实践中的环境污染行刑衔接不顺畅是影响环境污染治理效能的重要原因,反映出了立法层面的诸多疏失.实体层面,环境立法与刑事立法之间在法益保护、规范协调等方面难以契合、缺乏协同,可以通过环境法典编纂的契机促进环境刑法立法模式的转变予以解决;程序方面,现有立法对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在移送承接规定和证据转化规则等衔接方面的供给不够,可以通过程序性衔接规范的确立提高生态环境法典的可实施性.在具体路径的规范建构上,由污染控制编规定环境污染行刑衔接的实体规范性,初步确立环境附属刑法的立法模式;由生态环境责任编通过明确案件移送条件和程序、健全案件证据转化规则等内容,完善环境行刑衔接的程序性规范.以规范化构建环境污染行刑衔接路径,回应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和司法实践对生态环境法典的现实需求.
生态环境法典、环境污染行刑衔接、污染控制编、生态环境责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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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8(中国法律)
福建省社科基金特别委托省人大理论研究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
2022-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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