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287.2019.05.009
税收共治视野下环境税涉税信息共享最优规则
构建安全、高效、有序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对于破解征管信息不对称困境、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保障纳税人涉税信息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五条明确提出了构建环境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的法律框架,但其共享规则并不清晰,使得当前的环境税涉税信息共享建设存在共享主体权责不清、共享规则操作性不足、共享的有效性难以保障之缺憾.为防范环境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符号化",应坚持利益平衡原则,以共享需求为导向,从权责分配规则、程序规则、责任规则、救济规则等方面优化环境税涉税信息共享规则,以期实现共享主体间"权、责、利"的和谐统一,平衡环境税涉税信息共享利益格局,确保环境税涉税信息可持续共享,增进环境税征管之红利.
环境税法、涉税信息共享、利益衡量、权责利一致、最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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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2.42;D922.22(财政、国家财政)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重点项目"税收法定视域下的税法解释规范化研究"CX2018B317
2019-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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