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287.2018.03.005
基层政府权责配置与农村垃圾治理的实践 ——以桂北M镇"清洁乡村"治理项目为例
近年来,农村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呈现出明显的失控之势而治理成效却不尽如人意.作为农村垃圾治理重要主体的农村基层环境保护管理组织,在中国行政体制权责配置中面临着"权轻责重"的困境:基层政府环境治理的自主决策空间与资源支配能力被大大压缩,同时还需要承担较多的来自上级的治理任务,强化了单一中心的、压力型的以及程式化的治理模式,使得技术导向、程序严密的"项目制"环境治理模式在实践中丧失自主性、灵活性与科学性,演变为压力型的"运动式"治理,制约了农村垃圾治理的成效.
环境治理失灵、农村垃圾治理、政府主导型、权责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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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21;C913.9(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广西财经学院2018年度青年教师科研发展基金项目"农村环境治理的社会学研究"2018QNB14
2018-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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