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287.2003.03.011
执行宽限--徘徊在刚性与柔性之间
我国执行程序不加区分、无条件地给予债务人宽限,实践中执行人员更会随意给予若干宽限.这种宽限的滥用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损害了执行的效率,也使强制执行法本应具有的刚性丧失殆尽.必须将执行宽限严格控制在少数特殊情况之下,以张扬强制执行法刚性的一面,弱化其柔性的一面.
执行程序、宽限、刚性、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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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中国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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