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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者权作为一项新型邻接权:欧盟经验与本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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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时代,用户已从阅读纸质新闻转向数字新闻,信息社会服务提供商向用户提供新闻的标题、摘录、片段和缩略图等部分内容,而用户仅阅读这些内容便可完成对新闻的消费,不再点击链接去访问新闻的来源网站,新闻出版者因而遭受较大损失.对此,欧盟及其成员国创设了一种新的邻接权即新闻出版者权予以回应.基于我国新闻出版业现状,从谨慎扩张邻接权体系、新闻出版者已获得多种保护且内部存在分化、作者收入增加的不确定性、新闻出版者权对信息社会服务提供商带来极大挑战、新闻出版者权会阻碍技术进步和商业模式创新,以及不利于信息流动和新闻真实等角度出发,我国不应当引入该邻接权,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或采用经济手段等方式来回应新闻出版者的诉求.

新闻出版者权、邻接权、链接、《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

本文研究受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XNO001

2021-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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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法学

978-7-5118-4652-5

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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