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规章制定的规范体系
美国规章制定的法律框架以《行政程序法》为蓝本,并随着国会其他单行法及法规的发展日趋完善,逐步形成以正式程序、非正式程序、混合程序、协商程序等程序构建而成的规章制定法律体系.静态的法律体系明确规章制定的最低程序标准,并未强制要求职能千差万别的行政机构遵循统一的规章制定程序.规章制定过程中,国会通过授权限制、节奏把控、立法否决等方式实现对规章制定的约束,OIRA作为总统的左膀右臂,结合不同时期政策导向及具体情势对规章制定之方向进行不断的行政引领,最高法院则对规章制定的程序性标准和实体性标准进行不断的修正和完善以实现司法审查.静态的法律体系与动态的调控机制构成颇具复杂面貌的美国规章制定之规范体系.借鉴美国经验对于我国规章制定体系之完善大有裨益.
行政机构、规章制定、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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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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