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隐名出资型善意取得之规范诠释与理论回应

引用
既有理论对于《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规定的隐名出资型善意取得的批判有余,剖析不足,未能进行充分且妥当的回应.《公司法解释(三)》关于隐名出资的相关规定,彰显了制定者认为股权与股东资格可以分属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立场.由此,名义股东处分实际出资人的股权自是无权处分.与股东资格分离后的股权虽在变动模式与权利内容上疑似债权,但将其视为债权,不仅无法解释显名权的存在,亦与《公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相冲突,更非妥当的价值判断结论.隐名出资场合适用善意取得的难题在于登记难以承载股权“权利外观基础”.对此,宜改进股东名册制度,使股东名册成为股权权利外观.

隐名出资、善意取得、股东资格、股权、权利外观

49

2019-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8页

126-14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978-7-5118-4652-5

49

2018,49(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