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语境中的热忱辩护
热忱辩护是辩护律师将其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一项职业特征.在我国,热忱辩护既有抗辩式诉讼模式下的一般依据,也有本国刑事程序和律师职业发展的特殊背景.在承认其价值和功能的同时,应当对热忱辩护的负面效应保持适度警惕,并在辩护诉求与裁判权威、司法监督与司法干扰、角色伦理与共同伦理之间寻求价值规制的必要性.当下,应当在解决律师职业惩戒主体定位问题的基础上,以技术性规范的完善寻求辩护行为界限的进一步明晰化,并通过律师惩戒的个案裁决机制来指引辩护行为.
热忱辩护、司法公正、技术规范、个案裁决
D92;D9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刑事辩护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模式选择与规范重建》11YJC820167
2015-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275-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