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国的“法治”概念及其现代性构建
传统中国虽然有“法治”概念,却没有西方视法律为至尊,并以法律来约束权力的“法治”传统;不仅如此,传统中国社会一元性的权力结构、天人合一的世界观还具有典型的“反法治”色彩.因此,只有以现代“公民社会”的多元性来打破帝制时代的一元性权力结构,并限制天人合一世界观在政治、法律领域的适用,使法律具有“自治性”,才可能构建中国现代的法治理念.
法治、一元性权力结构、天人合一
DF5;G71
2013-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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