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逻辑与社会本位——民国永佃权制度的价值意蕴与规则建构
在民国民法的永佃权制度设计中,立法者一方面着眼于民法近代化,以现代物权逻辑建立所有权制度,确定永佃权的他物权性质并防止其向双重所有权发展;另一方面,根据国民党的土地政策和社会本位理念,赋予永佃权较大权能以限制所有权,对作为永佃权人的佃农加以扶持.从法律规则本身而言,永佃权制度体现了物权逻辑与社会本位的较好结合.
永佃权、物权逻辑、社会本位、所有权
F0 ;D9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本位与私权保护"项目号11SB029
2013-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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