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65/j.cnki.jxlgdxxb.2018.04.006
刍议广东政府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现状与对策
广东土壤污染区域性明显,成因复杂.各区域政府在整治污染企业、土壤监管、污染防控、土壤监测与立法等方面取得一定的进展,为广东政府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但作为土壤污染修复大省,广东政府在土壤污染修复治理仍面临立法整体性与系统性不强,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责任认定不清,土壤环境检测、修复资金、生态补偿等配套制度较为滞后等困境.立足广东区域土壤污染状况,强化地方立法,明晰土壤环境合格标准、形成分类与层级的立法体系,界定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责任主体与责任范围,完善土壤污染动态监测、修复资金运筹、生态补偿等配套机制,以规避地方政府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行为风险,提高区域政府环境治理绩效.
广东政府、土壤污染、修复现状、治理困境、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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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8(中国法律)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东政府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机制优化路径研究2017A030313440
201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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