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65/j.cnki.jxlgdxxb.2018.02.022
论我国社区矫正监管制度的完善
分析我国现有社区矫正监管制度,可以发现存在判决前调查评估制度不够完善、未对听证制度做出具体规定和要求、对未成年人没有特殊的针对性规定、社区矫正执法主体身份不明、工作部门衔接不畅、人员配备不充分等问题.对此,应当把判决前调查评估制度作为适用社区矫正的必经程序,增设社区矫正听证制度,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监管制度,明确社区矫正执法主体属性,强化社区矫正相关部门的有机衔接,培养社区矫正监管工作队伍.
社区矫正、监管制度、主要问题、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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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8(中国法律)
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YC2016-S301
2018-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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