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65/j.cnki.jxlgdxxb.2017.06.005
精准扶贫视角下重点生态功能区旅游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
国家层面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旅游生态扶贫的立法缺失,导致实践中普遍存在在地社区难以参与生态旅游收益分配、林权流转受限、补偿资金融资渠道较少与生态补偿标准不科学等问题.国际上普遍采用通过旅游生态补偿实现减贫的法律模式,我国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赋予社区居民实质性参与生态旅游的权利,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运作机制,促进自然资源股权化,拓宽生态旅游扶贫资金来源,实现重点生态功能区旅游生态扶贫的法治化.
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旅游、精准扶贫、生态补偿
38
X2 ;X1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BKS020
2018-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