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772.2018.04.004
城市伦理与文学伦理——相悖式同构史
一
城市,是善恶同体的生命体,它承载着人类的“乌托邦”,也集聚了各种“恶托邦”.柏拉图《理想国》这样界定有城市性质的“城邦”:“我们每个人为了各种需要,招来各种各样的人,由于需要许多东西,我们邀集许多人住在一起,作为伙伴和助手.这个公共住宅区,我们叫它做城邦.”①人们在城里希望获得各种各样的待遇,这些待遇以“美”名可以唤作自由、公正、民主,以及充沛的物质、便利而周全的服务,而“恶”名也可以把它们唤作人性放纵、欲望宣泄.亚里士多德说:“城邦以正义为原则.由正义衍生的礼法,可凭以判断是非曲直,正义恰正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②德国有谚语“城市的空气能使人自由”.如果说古代人天真,还想象着建设美好的城邦,那么现代人主张的理性精神,也在幻想一个理性的乌托邦之城.
文学伦理、城市伦理
I054;I712.074;B82
2018-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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